生活助學金申請蒐集直接收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
1. 生活助學金名額有限且各單位服務內容及時間各異,請先向各單位窗口洽詢餘額及服務規範,確認可以申請後,再行上網填寫申請表件。
2. 查詢單位需求列表及缺額並僅能擇一單位申請。
3. 請登入「學生資訊系統」→「獎助學金」(編號601),填寫申請資料並列印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各需求單位提出申請。
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,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在學期間藉生活服務學習機會,擴充生活學習領域,奠基生涯發展、自立立人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生活服務學習,係經濟弱勢學生利用課餘時間,透過服務實做,幫助學生認識自己的優勢與資源,厚植就業力。
第三條 辦理名額與金額:
一、以當年度「教育部生活助學金」核撥金額及學校配合款訂定之。
二、每名每月生活助學金6,200元,每週服務時數以8小時為上限,每月不超過25小時。
第四條 申請資格:經濟弱勢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具有學籍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提出申請:
一、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資格。
二、身心障礙學生。
三、原住民學生。
四、學生本人學費或生活費來源主要係學貸。
五、家庭遭逢變故或確有經濟需求者。
六、前學期生活服務學習表現優良,經服務單位推薦者。
前項申請資格不適用大陸地區來校就讀之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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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辦法,請參考附件PDF
以東海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第四條申請資格第五及六項者,請下載本檔案,填寫並經晤談推薦者簽名後,連同申請單送欲申請的單位承辦人。
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生活助學金--服務學習同意書,請下載此更新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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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面、接待、電話、餐飲與乘車...等相關禮節須知 : 請參考附件PP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