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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活助學金簡述】
符合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」或符合資格之家境清寒學生經申請核准通過後,每學年在學期間每月可獲6200元之生活費補助,學生須於受領補助期間提供生活服務學習,服務學習時數每週上限8小時,每月不得超過25小時。鼓勵經濟弱勢學生自立立人,利用課餘時間服務實做,幫助學生認識自己的優勢與資源,厚植就業力。
配合勞僱型助學勞作生勞保加保及勞退提撥作業,104年10月1日起之工時單開始改為按月結算核發工讀助學金,結算日預估為結算月之下月第6個工作天,預定發薪日為次月15日,金額匯入學生個人之銀行或郵局戶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