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師制度
本校每名助學勞作生均有指定的工讀生導師與生活助學生導師(教師或行政人員擔任),此為榮譽職,除給予工作指導外,並肩負「人師」的責任,由於導師日常業務言行與態度會直接影響學生工作情緒與學習意願,因此,每學年助學勞作組均辦理導師座談(實體或線上),並交流分享導師輔導要訣,期使每位學生都能在溫馨與成長的環境中學習。
導師輔導要訣如下:
一、建構「服務倫理」的觀念
利用機會教育,建構學生服務倫理,認知工讀或是生活服務學習,不僅僅在換取酬勞,而是把握服務的過程,以服務者、學習者、觀察者的角色,構築豐富的學習與經驗,累積未來職涯力。
二、落實助學勞作「教育功能」
(一)指導學生身教與言教並重,並抱持「作之師、作之親、作之友」的胸襟。
(二)耐心+耐煩及接納學生「無心的錯誤」,適時減輕學生心理的惶恐與壓力。
(三)「真誠的關懷、即時的讚美、適度的肯定與尊重」可激勵學生潛能,增進師生間的情感與良性互動。
(四)交付服務任務要明確、清楚,使學生充分了解。但對服務任務的要求,要確實、不含糊,養成學生對自己負責、對工作負責的態度。
(五)嚴謹落實「不遲到、不早退」,培養學生良好的工作習慣。
三、避免在學生面前議論同仁或批評學校,以免因為個人情緒或資訊不全,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及困擾。
四、營造團隊協力的和諧工作環境,對學生有正面的教育意義。
五、工讀生作業的業務經辦,請工讀生導師遵循勞基法規定辦理。
六、生活助學生的服務指導,請生活助學生導師遵循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生活助學金」項下規定辦理。
教育訓練:
企劃理念 人才培育